申請112學年度學分學程事宜:一、申請資格:國內各大學院校學生均可申請。二、申請程序:(溫馨提醒:自111學年度起採線上提出申請後下載表單用印)請於112年 4月 27日至 5月 4日規定申請期間內至學生資訊入口網登入→「學籍註冊」→「跨領域學習申請」→「學分學程申請」→「申請表」(填妥申請表儲存並確認送出,即完成線上申請程序) →下載列印申請單(經所屬主系主管簽章),與其他應繳交資料一併送交本學程辦公室。三、修讀學分學程核定名單訂於112年 6月 1日於教務處網頁公告。 ※課程規劃: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 16 學分,分為必修 課程 8 學分,選修 課程 8 學分,選修學分至少包含 漢語語言學模組 2 學分,華語文教學模組 2 學分,華人社會與文化模組 2 學分。必修課程 8 學分不得以任何科目抵免,修習學分學程科目學分中,至少有 1/2 比例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、所、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。 本學程選課人數須達20人始得獨立開班,並依本校學程設置辦法之規定收取學分費。 ※填妥申請表請繳交至學程辦公室(德芳外語大樓FG413)※